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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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1年5月21日,省府通告省屬各機關,為彰顯歷年施政成果,並將其發展變遷史實整理紀錄,垂諸久遠,應各編纂機關誌。本 局謹敬奉事,委請退休簡任技正姚鶴年先生以高齡力疾從公,期年而完稿,本年春行將付梓;欣見往事眾志成城,未化硝煙無影,特於卷首為辭,與同仁共祝賀,並勉諸來茲。

台灣省林務局成立於民國34年12月8日,經接收前日本總督府農商局山林課、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林業部、各日產相關林業會社、各州轄山林事務所、各帝國大學演習林之業務、資產及文件,體制歷經遞嬗,機構數度分合,訖今營運期逾50年,主政者1已11任,要皆勤慎于役,以保林重於造林、造林重於伐木為職志。早期30年或以過度砍伐為世所詬病,亦係國情時勢所致,本局動靜行止不過為一棋子;但本省林野覆蓋率由光復初年63.3%至64年之57.1%, 降幅僅10%,且係原野面積之開發利用,森林蓄積僅為結構之變化而非數量之削減,此點不可不辨。林木品質之降低由於天然高貴林木之採取利用,固為全社會之病痛,然全社會何曾不享其利?

時至今日每因豪雨成災,仍有人依習痛責濫伐之罪;按本省集水區早自民國54年起分三段治理,上游林區由林務局負責,全省國有保安林面積逾42.3萬公頃(100%),而水源涵養與土砂捍止林共占39.7萬公頃(93.8%),河流中段以下水土保持及疏濬則非林務局所司,山坡地超限利用實為罪藪,但政府政策卻曾鼓勵開發農林邊際土地,就地合法。且森林之阻雨抑災亦有其極限,吾人習以面巾拭臉而浴巾拭身,如易之面巾拭身而以小制大,水分超飽和仍須溢出;本省每值如30年週期之豪雨,森林亦無能為力。自1906-90年之85年間,本省林野面積遞減29%,人口增約6.8倍,人均林野面積則降為9.5倍;民國63-85年間,人均用水率自1,004m3降為914m3始終徘徊於缺水之邊緣(聯合國標準,每人年均供水量不足1,000m3者為缺水國)。人口繁衍不已,雖增建水庫(有其限度)、抑制水稻(占總用水量3/4)、滿植森林(覆蓋率100%),亦不足以舒困。

台灣自民國65年實施林業經營改革方案以來,情勢日進益茂;74年修訂森林法,其第1條宣示「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之制法目的,已符合時代需求。78年7月起本局改制為公務機關,執行已80年(1910-89)之官營伐木事業完全結束;80年5月終止「戡亂時期」,環保人士活動頻繁,發起多次「森林保衛戰」;82年起本省已進入農林資源「永續經營」之思維,揚棄以往「持續成長」之觀念,生態效應將是「後台灣經驗」之內函,以取代前此經濟掛帥之「台灣經驗」。民國83年,憲法增修條文第18條:「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兼籌並顧」,台灣生態林業之呼聲於此而達最高潮。85年7月起,本局執行「森林生態系經營先驅計畫 」,各林區之森林經營計畫將試驗以所在社區發展之需求為重點,使林業建設成為整體社區發展之重要環節,並確可成為環境保護之基本建設。本局自民國78年7月起適時自事業預算改行公務預算,以國家社會之力量維護天然資源,回饋森林而不再由全社會榨取剝蝕,可謂意義重大。

本局及各附屬機構全體員工未逾4,000人,承擔全省逾半面積森林資源之保育與經營,50年來因保林及工作中殉職者逾35人,因運材載具或交通失事而罹難者逾72人,其最高職位為副局長;凡此種切,均得之於本誌實錄。50年來本局業務之得失成敗,其因、其果均可於誌中索引;所望本局同仁緬懷前規而自懲其失,社會人士責非之餘尚請揚善。

本誌逾30萬言。上篇6章,略述我國歷代及日據時期之林務機制,光復初期及40年代之林產管理,事業預算及公務預算時段之林務局面;下篇6章,分就30、40、50、60、70、80年代之紀事,依月日為序條陳史實,並製作索引以備查稽。本局獲此寶籍,幸何如之,所然為序。
 
中華民國86年3月12日
局長 何偉真 謹序
瀏覽人次:8134 最後更新日期:2018-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