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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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13日召開編號第1105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審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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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2月13日召開編號第1105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審議紀錄
申請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申請解除保安林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245-1、246-2及247-2地號等3筆土地,面積1.079162公頃,

審議結果:
本次審議委員會經現場勘查及與會委員充分討論結果,出席委員10人,同意解除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台61線23K+000處設置地磅站工程」申請撥用及解除編號第1105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1.079162公頃案者1人,不同意者9人,不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6條第2項「保安林解除應經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行之。」之規定,決議如下:
(一)請交通部公路總局依據委員意見,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之前提下,調整工程用地範圍與位置。另鑑於海岸地區造林不易,且相關海岸林木移植存活率有限,應儘量減少使用保安林之面積,避免破壞現有覆蓋完整之保安林。
(二)請公路總局洽蘆竹區公所針對設置地磅站工程位置協調沿台64線道路北向遷移(實際地理位置向東),亦請新竹林區管理處予以協助辦理,俟本案位置、範圍確定後,即召開第二次審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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