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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徵才公告(經建行政職系視察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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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視察
職系經建行政職系
資格條件一、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具高度工作熱忱及創新思維,有執行行銷專案或相關經驗、行政溝通協調及獨立計畫執行等能力,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一、公私有林、國產木竹材產業推廣、輔導及多元利用。
二、林產物之統計及市場調查、與經濟分析事項之執行。
三、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業務。
四、國有林收穫計畫之規劃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薦任第8至9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至多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3年9月11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森林產業組經建行政職系視察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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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58 最後更新日期: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