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技正 職系林業技術職系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包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二、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熟悉無人機(UAV)操作、影像判釋及製作輸出,且曾取得交通部民航局核發之遙控無人機普通操作證及專業操作證者。三、具備高度工作熱忱及創新思維,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四、對於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具行政溝通協調及執行等能力,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一、辦理所屬地區分署森林保護業務。二、辦理濫墾地續辦清理專案業務。三、辦理森林火災災害防救相關業務。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等)。(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11月11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森林管理組林業技術職系技正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