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為鼓勵大家來種樹,建立美麗的綠色家園,特於每年三月份(正確日期,將刊登於報紙或本署網站公告周知)於本署或各地區分署指定地點舉辦贈送樹苗活動,提供一般常見的綠美化苗木,相關活動內容及方式請先洽主辦單位。
各界機關、學校、社區民間團體等需苗單位,可逕向當地縣(市)政府林務(農林)單位及本署各地區分署提出申請,核撥後自行取苗。
個人:備妥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栽植位置示意圖、現況照片等,逕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如受理單位苗木數量不足,再由各縣(市)政府向本署或鄰近分署申請調撥【請各縣(市)政府統一彙整相關資料文件,以每月彙報1次為原則】。
應備書件:申請單(並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栽植位置示意圖、現況照片) ,請以郵寄申請。
申請須知
一、 應備文件
「一般民眾」請準備以下 3 項 文件:
栽植基地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栽植位置示意圖
現況照片
「機關、學校或社區」請準備以下 2 項 文件:
二、
申請受理單位
林業保育署地區分署 或 當地(市)政府。
三、
配撥及領苗方式
當您的申請通過、苗木核配完成後,必須自行前往領取苗木(相關的裝運與交通費用需要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環境綠化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