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生態系依據第4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成果,我國森林面積達219.7萬公頃,覆蓋率達 60.7%,約為全球平均2倍。林型以闊葉樹林為主,占67%、針葉樹林占14%、針闊葉混淆林占8%、竹林及竹木混淆林占10%;總蓄積量約為5億2百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公頃蓄積量達228立方公尺,換算總CO2儲存量為7億5千4百萬公噸。臺灣的森林79%為天然林或次生林,天然林依海拔梯度呈現明顯的植群帶分布,由低到高可分為榕楠林帶、楠櫧林帶、櫟林帶、鐵杉雲杉林帶、冷杉林帶及高山植群帶,在櫟林帶常有紅檜、臺灣扁柏、巒大杉、臺灣杉等針葉混淆林,具有極高的經濟及生態價值;人工林占21%,造林樹種以柳杉、臺灣 二葉松、紅檜、相思樹、杉木、光蠟樹、臺灣杉、臺灣櫸、香杉、樟樹、臺灣赤楊、楓香為主。林木生長過程能將CO2轉換為生物量儲存於林地中,具有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之成效,因此各國皆將森林碳匯納入淨零排放路徑中。為瞭解全臺森林碳移除能力,本署參照國際規範,以第4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成果為基礎,結合林業統計資料,編製林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報告顯示近年森林碳移除量趨近於穩定狀態,最新估算成果我國森林碳匯量約為2,185萬公噸CO2。 二、生物多樣性臺灣位於熱帶與亞熱帶交界,地形陡峭、多變的氣候孕育出高達6萬5千餘種物種,臺灣物種數達全球3.4%,並有高比例的特有種及珍稀物種,顯示出極高的生物多樣性與遺傳獨特性。我國已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家公園法》等劃設各類型保護區域,串連成南北長達300公里的「中央山脈保育軸」,依法保護與管理重要自然資源。此外,加上依《森林法》劃定之國有林約占陸域面積的42.5%,在森林法賦予的土地利用管制下,係以森林資源保育與永續使用為主要原則,並依分區合理經營,亦可達到一定的保育效果。其中,法定保護區可視為我國生態保護的核心區、向外延伸的國有林地則可視為其緩衝區與永續利用區,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及維護其他陸域生態系之生物多樣性。然而在以濕地、湖泊、溪流及農田生態系為主的淺山平原地帶,仍有約55%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64%植物紅皮書瀕危物種棲存其中,隨著人口增加及對自然資源的需求,開發壓力及工業化的影響使棲地破碎化,特別是農田生態系,不同於自然棲地,雖是一種受人為干擾的土地,卻同時可以提供物種棲息環境。因此國有林受保護區域外的永續利用,已成為國土保育與永續發展的首要關鍵。我國自2018年起推動「國土生態綠網計畫」,於淺山地帶劃設44個關注區域與45條保育軸帶,以系統性的空間規劃為藍圖,透過跨部會及在地社區協力,以自然工法、生態廊道、里山倡議、企業參與及友善農業等多元策略方法推動保育與恢復既有生態功能,改善棲地破碎化,恢復生態連通性。除了整合生態保育政策工具與農業部各單位的技術資源外,更與國土規劃、水利、交通、環境等不同產業面向進行跨域溝通,以「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為手段,共同解決社會、經濟及環境議題,在生產、生活與生態的調和下,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發展願景我國的陸域生物多樣性推動願景,即以國土生態綠網作為生態保育空間治理藍圖,公私部門協力,媒合企業與在地社區,共同攜手投入自然碳匯與生物多樣性工作,積極回應聯合國《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M GBF)》之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促進自然正向改變,共享生態系服務惠益,共建從森林到海岸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