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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經濟

緣起

林下經濟為「森林冠層下經營森林副產物」,用意是希望長期經營林業的農民,可以有短期作物收穫,以取得額外的收入來源,因此在竹材、木材等主產物之外,以小規模、不超限利用為前提下,可利用森林環境經營森林副產物,但仍須遵守森林永續經營原則,以達農民與森林的密切共生的關係,促成林業永續經營須要達到環境、經濟、社會的平衡。

經營原則

維持森林原有功能、不施用除草劑及殺蟲劑及不使用化學肥料、維持森林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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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