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
備妥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指定文件
受理機關: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備、現勘及初審
- 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地及公有租地,由鄉(鎮、市、區) 公所受理
- 大學實驗林租地,由大學實驗林管理處受理
- 農業部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之國有林租地,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受理
審查機關:准駁、抽查及廢止
- 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地及公有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審查
- 大學實驗林租地,由大學實驗林管理處審查。
- 農業部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之國有林租地,由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