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發布施行 採摘野菜自用免申請 盼逐步回復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
行政院農委會今(4)日宣布,已依森林法第15條第4項規定,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頒布「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採取規則),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等生活慣俗,將可在國有林及公有林中合法採取野生植物、菌類等森林產物。 林務局表示,原住民族與臺灣山林有著密不可分的共生關係,發展出豐富的傳統山林智識與內化了永續價值的自然哲理。然而過去在森林國有化的法律限制及外來文化衝擊等多種因素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