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薦任第9職等 職稱科長 職系法制 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二、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三、具有政策規劃能力,熟悉本署政策業務,且品德操守良好、具高度工作熱忱、領導統御、行政溝通協調及政策規劃推動等能力,可配合業務需要假日出勤及加班。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一、林業及自然保育等法規之研擬、審議及解釋。二、訴願、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案之諮詢及協辦。三、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等業務推動。四、綜理法制科業務。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薦任第9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其他佐證符合資格條件之經歷、訓練或語文等資料)。(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5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7月27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保育企劃組法制職系科長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