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1111632303號 主旨:公告苗栗縣卓蘭鎮境內編號第1310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1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行面積為55.745504公頃,經111年檢訂結果,訂正減少面積0.060143公頃,檢訂後面積55.685361公頃,為防止砂、土崩壞、流失以免損害附近農耕地、村落及公路等公共設施,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圖。 二、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