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631744號 附件: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保安林編入區域位置圖、111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主旨:編入新北市淡水區編號第1074號飛砂防止保安林面積0.495709公頃,併公告該保安林111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森林法第23條、第29條、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14.031546公頃,經111年檢訂結果,新北市淡水區望高樓段900地號及未登記土地內面積0.495709公頃,現況為人工闊葉樹混淆林,依森林法第23款規定,編入保安林,詳如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表1)及保安林編入區域位置圖(圖1)。 二、 本號保安林經編入保安林面積0.495709公頃,並依最新地籍資料訂正增加面積0.001257公頃後,合計增加0.496966公頃,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14.528512公頃,為減輕風砂危害淡水區沙崙子一帶村落、漁港並維護農耕與交通安全,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1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表2)、保安林位置圖(圖2)。 三、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主任委員 陳吉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