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2月20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1121602634號 附件:111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主旨:公告新北市新店區編號第1039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1年檢訂結果,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四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本號保安林現有面積為305.627000公頃,依最新地籍資料訂正增加0.811735公頃,檢訂後保安林面積計306.438735公頃,為防止土砂崩落流失,影響北勢溪(新店溪)之治理,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併附111年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主任委員 陳吉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