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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徵才公告(綜合行政職系秘書職缺)

2026-08-14
機關徵才資料
職級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秘書
職系綜合行政
資格條件一、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滿5年(含)以上之人員。
二、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具國會或媒體聯繫、新聞發布及輿情處理3年以上之經驗者尤佳。
三、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具備工作熱忱、善於行政協調及勇於任事、細心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一、立法院與本署及所屬各分署業務之聯繫事宜。
二、立法院法案、預算之聯繫及資料蒐集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名額1名〈依規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
工作地點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聯絡方式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其他證明文件(採購證照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5年8月21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主任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秘書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機關基本資料
徵才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機關地址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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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8/14 下午 05: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