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11702587號 主旨:預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五點。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條第二項。 三、「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五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林務局 (二)地址:10050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號 (三)電話:02-23515441轉662 (四)傳真:02-23217661 (五)電子郵件:jesse@forest.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