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標: 第1期工作重點在於藉由專家學者座談會釐清淺層崩塌之定義、誘發原因及破壞型態,並於八個林區管理處之管轄單位內各選兩處子集水區進行崩塌特性分析及說明;並以2009年至2010年之88處崩塌案例進行現場勘查及資料分析。 研究成果: 於100年8月24日完成專家學者座談會,參與的專家學者認為:「目前崩塌研究學術的進展,尚無法給定一個行政執行上可依循之淺層崩塌定義,並建議暫時以淺層崩塌之現象與特質進行說明」,而淺層崩塌之現象與特質應為「淺層崩塌是風化土層以上且未觸及岩盤的崩滑現象,崩塌發生時間與空間具有難以預測之特質」。 完成各林管處選取的16個子集水區崩塌特性研究分析成果,崩塌特性因各林管處之原生地貌與地質特性相關,但降雨及陡坡崩落對淺層崩塌誘發之特性明顯,且人為開發行為(道路開發、農墾行為或人為建築)的確對淺層崩塌有明顯促發影響;以本年度研究成果而言,多數因颱風豪雨誘發之集水區,都具有下邊坡崩塌高過於上邊坡崩塌比例之特徵。 完成88處崩塌案例調查,經分析結果有67處歸類為淺層崩塌案例,此67處崩塌案例面積約介於800m2至40ha間,且36處案例淺層崩塌誘發原因跟道路開發有關、24處案例淺層崩塌誘發原因跟河岸淘刷有關及7處案例與降雨誘發有關,且道路開發或河川淘刷都會降低邊坡崩塌最低誘發坡度。且67處崩塌案例好發於砂岩(67%)、頁岩(59%)及板岩(24%)分佈區。 對業務革新、創新之效益: 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釐清淺層崩塌之定義、誘發原因及破壞型態。 淺層崩塌案例現場勘查及累積調查樣本,藉由資料統計分析,瞭解淺層崩塌特性及主要誘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