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廣納各界意見,公告週知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二、對於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即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三)電話:(02)23515441分機616 (四)傳真:(02)23519702 (五)電子郵件:m3117@fore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