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農林務字第1111701190號 主旨:預告修正「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三、「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forest.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二)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三)電話:(02)23515441分機665 (四)傳真:(02)23217661 (五)電子信箱:bio@forest.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