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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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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卹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一案。
2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森保處)業務及人員移撥本署後,其退休撫卹給與發放及相關業務由本署承接
3 為服務偏遠地區新制退撫給與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並自112年7月13日起施行。
4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 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
5 銓敘部函有關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幼兒園職務」或「私立學校董事會職務」是否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3款所定私立學校職務範圍一案,請查照。
6 有關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及第78條所定「私立學校」及「醫療促進方案或計畫之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範圍,業公告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7 「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
8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於107年3月21日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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