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標: 設定不同減碳目標,以造林、提高單位面積碳吸存及增加林木生質能源等經營策略,分析林木經營區在不同地區、樹種、齡級上之最適經營方案。 比較不同減碳目標下之最適經營方案,並評估各最適經營方案之政策意涵。 依據評估,提出國有林林木經營區之最適經營規劃報告,供林業經營之參考。 研究成果: 研究結果顯示,林木經營區若未加經營,預測20年後二氧化碳吸存量約844.6萬公噸,即每年約吸存42.23公噸 (每公頃約5.02公噸)。若以20年後二氧化碳吸存總量最大化為單一目標,四個經營期20年後之二氧化碳吸存量約984.5萬公噸,而每年有約4萬立方公尺之木材產出及316個就業機會,但同時增加117公噸之土壤沖蝕。另多目標基礎方案顯示20年後之二氧化碳吸存量約844.5萬公噸,每年約可提供木材20萬立方公尺及1100個就業機會,但會增加398.3公噸之土壤沖蝕。此外,多目標進階方案亦顯示,20年後之二氧化碳吸存量約897.4萬公噸,而每年之木材產量略降至19萬立方公尺,供給1036.8個就業機會,但每年增加380公噸之土壤沖蝕。 業務革新、創新之效益: 本計畫探討在設定不同減碳目標下,林木經營區的最適經營方案,在該目標下之減碳量及產生的附加價值等,所得結果可供本局於推動相關經營管理策略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