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第二節 民國35年(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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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a 01月?日 阿里山森林鐵路早在1920年開始在運材車尾加掛乘人車廂,稱之為「便乘列車」,行有多年,此後改為雙日上山、單日下山之普通列車,便利乘客。另據記載, 1940年行駛嘉義至阿里山站之列車,開行時間為8:05-14:30,阿里山旅舍宿費每日三~七圓。

3501b 01月01日 台灣省接收委員會下,設置日產處理委員會,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趙連芳處長等十五人為委員。同年7月起,日產處理委員會下分設日產標售與日產清算委員會。

3502a 02月20日 本局呈奉行政長官公署核准施行,本日以公林字第0001號公告「公訂木材價格表」。

3502b 02月23日 行政長官公署代電:嗣後台灣度量衡應一律採用我國標準制,一切計算均以公國公制為準。

3503a  03月01日 行政長官公署令派葛敬恩(兼主委)、張延哲(兼副主委)、黃維炎等七員,為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接收委員會委員;省工礦處退出農林工礦共同監理委員會(工礦退出林業,農林退出糖業),農林處對林業部分由林務局自組接收委員會,對台拓事業更特組台拓會社監理委員會(其後更名為台拓會社接收委員會林業部清理處)

3503b 03月10日 林務局本部組織部署完成(省政資料記本日為「台灣林業接收完竣」,未窺全貌),開始接收附屬事業機構,於各日產會社派駐監理員,為接收作準備。

3503c 03月12日 台灣首屆植樹節與 國父逝世二十周年紀念大會合併舉行,大會場設於台北市中山堂,由陳儀行政長官主持,省垣各機關首長一律參加,出席機關團體代表2,000餘人,會後在市區榴公圳兩側植木麻黃1,000株(此後每年此日依例舉行植樹節慶典,並擴大造林保林宣傳活動)。

3503d 03月15日 行政長官公署通令全台各機關,留用原日本人僅限技術人員。

3503e 03月15日 林務局接收委員會監理阿里山伐木事業期滿,成立阿里山林場以尹傳鐸為首任場長(10月起改稱林務局林產管理委員會第一組阿里山林場)。

3503f 03月27日 林務局長黃維炎報告,接收台灣大小林業會社80所,林野面積230餘萬公頃(占全台總面積64%),已編就本(35)年度工作計畫循序實施。

3504a 04月01日 本月起本局分三期接收日據時期由各州廳管轄之九山林事務所,首先成立台北、新竹、台中、羅東山林管理所,首任所長分別為王汝弼、鍾毓、揚璉、李家琛。

3504b 04月?日 本局監理之香杉山事業地發生森林火災,木材生產設施頗有損毀。

3504c 04月17日 農林處公告台灣農業體系草案,其中林產及有關企業:(1)造林業,(2)伐木業,(3)製材業,(4)林木種苗業,(5)特用樹木栽培業,(6)木材防腐業,(7)菌蕈栽培業,(8)林產加工業(含薪炭業、木材乾燥業、樟腦及香油製造業、橡膠業、紙漿製造業、造紙業、纖維利用業、樹脂業、單寧業、製漆業、油臘業、染料業),(9)木材運販業。

3504d 04月23日 行政長官公署召集各縣市長開省政問題會議。(1)陳長官指示:近聞各縣市燒山之風很盛,日據時期因戰爭伐林已超限度,現更燒山如何得了,今後五年之內祇准造林不准伐木,若干交通不便無人願往伐林之場所,如經許可准人民前往伐木,但須同時造林,此外一律禁止。(2)農林處趙處長報告:長官鑒於各縣每以風火水為災,特將舉行各縣市大規模造林,內分台灣省光復林,恢復海岸防風造林,並嚴禁伐林燒山以資保護。各山林管理所業務偏重技術指導,各地方造林仍藉重各縣市政府協助辦理。(3)新竹縣劉縣長建言:各縣山林行政現為縣政府與林管所各自為政,應遵長官指示業務集中而事權統一,建請就縣轄林務部分併歸於林管所,縣府不再過問,或撤銷林管所其業務改由縣府農林課負責。(4)會議結論,未對前項建言作何處理。

3505a 05月?日 日據時期山林課曾設置森林主事以負林野管理之責,光復後裁撤。本月本局委託台灣省警察學校招訓森林警察100名,受訓二月後派赴各山林管理所及模範林場擔任保林工作者75名(民國38年起本局增設保林導察四名,各山林管理所各增設二名,各伐木林場亦設置1─2名,係由省警務處派赴服勤)。

3505b 05月?日 本局相繼成立嘉義、台南、高雄(駐屏東)山林管理所,其首任所長分別為康正立、楊連樹、王國瑞。

3505c  05月31日 台灣光復初期各機構沿用日本會計制度,本局自民國34年12月8日成立以訖本月底,其會計事務均併由省農林處會計室代辦。

3506a 06月?日 本局新增成立埔里山林管理所,以楊賜福為首任所長。

3507a 07月01日 本月起本局先後接收日據時期東京、京都、北海道、九洲各帝國大學在台設立之演習林四處,成立四所模範林場,首任場長分別為陳舉昇、葉少傑、楊裕華、曾昭鉅。

3507b 07月02日 行政院公布台灣省接收日產企業處理實施辦法。

3507c 07月15日 省民政處發布全台人口數為6,336,329人,1,000,597戶;其中原住民約為16萬人。

3507d 07月?日 日產第二花蓮港木材會社事業地即木瓜山林場,交由花蓮縣政府籌備成立公司經營(民國40年3月改為花蓮縣木瓜山林場,47年7月以未能依法成立花蓮縣木材公司,由本局收回為直轄伐木林場)。

3508a  08月05日 本局成立台東山林管理所,以傅泳為首任所長。

3508b  08月12日 行政長官公署制定台灣省限制伐木辦法暨伐木注意事項公布施行,端因台灣森林破壞已甚,而日據末期山場已伐木未運之軍備用材尚多,足敷數年需用,乃有五年之內祇可造林不得伐木之自律要求。

3508c  08月?日 本局接收委員會監理八仙山伐木事業期滿,成立八仙山林場,以康健時為首任場長(10月起改稱林務局林產管理委員會第一組八仙山林場;於佳保台設分場)。

3508d 08月17日 行政長官公署令,制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林務局局長為委員之一(木材供應有關)。

3509a 09月01日 本月起本局依法設置會計室,分會計、統制、綜核 3 股辦事。

3509b 09月01日 本日成立花蓮山林管理所,以陳午生為首任所長。

3509c 09月01日 本月起本局接收委員會分別接收鹿場大山(台拓)、香杉山等(植松)、望鄉山等(櫻井)事業地及花蓮港山場(南邦),籌備成立各伐木林場。

3509d 09月05日 本局接收委員會監理太平山伐木事業期滿,成立太平山林場,以沈家銘為首任場長(10月起改稱林務局林產管理委員會第一組太平山林場)。

3509e 09月07日 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公告,對日據時期法規沿用問題徵求有關機關意見;林業類計有 18 種,其中官有林野圖取扱規程一種特經註明:應保留至公有土地清冊完成,台灣公有土地未編號造冊前均屬用;原有圖帳須暫留用。

3509f 09月15日 本局奉令成立林產管理委員會,自10月起由該會三業務組分別接管各伐木林場而經營之。

3509g 09月?日 本局員工數百人,除高級主管有專用車輛及少數同仁領用自行車代步外,其餘員工均無固定車乘;本月本局派員赴上海市購置前後軸距195 吋之大卡車二輛,改裝為交通車接送同仁上下班,於各機關尚不多見。

3509h 09月17日 行政長官公署電復花蓮縣政府:我國現行法令對於地方管理,森林人員尚無賦予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職權之規定,關於森林之保護取締事項,應依森林法第34 條之規定設置森林警察,尚未設置時由當地警察機關代行森林警察職務;至日據時期執行之刑事訴訟法,現已不能適用。

3509i 09月28日 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函覆台灣高等法院,台灣官有林野貸渡豫約賣渡規則業已失效(自土地法施行於台灣之日起當然失其效力)。

3510a 10月01日 自本月起林產管理委員會各組分別接管經營由本局接收委員會移交之各伐木林場、事業地及山場:(1)第一組接管原台拓林業部所轄阿里山、八仙山及太平山三大伐木林場(合計產量占全台80%),暨鹿場山事業地與竹東鎮製材廠;(2)第二組接管植松木行在香杉山及蒲羅灣、麻伊馬來、藤打那等事業地,原櫻井組在巒大山事業地,台拓在嘉義、豐原及羅東製材廠,暨天龍與植松會社在台北市製材廠;(3)第三組接管原櫻井組在望鄉山事業地,在水里鄉及埔里鎮製材廠,原南邦會社在大元山事業地及花蓮港山場。

3510b 10月04日 行政長官公署制定公布台灣省農林處林務局組織規則草案,以內設總務(兼管人事)、林政、營林、林產、經理五課,技術、會計、統計三室,外轄各山林管理所、各模範林場,另成立林產管理委員會經營伐木事業;此一組織體系施行至民國36年6月15日本局改制。

3510c 10月14日 行政長官公署制定公布台灣省國有林產物採取權整理辦法,用以限制採伐而保育森林資源;採取權限於民國35年8月11日以前(8月12日公布限制伐木),經中日新舊政府核准取得者。

3510d  10月19日 行政長官電示各縣市政府,協助森林警察執行任務;前奉公署交辦招訓森林警察以警長警員任用,派駐本局各山林管理所及模範林場,計台北所七名,花蓮所八名,台東所五名,餘七所各六名,第一模林三名,第二、第三模林各二名,第四模林六名。

3511a 11月13日 農林處訓令本局,催辦五年經濟建設計畫林業部分以憑核轉(原令5月26日發出)。

3511b 11月21日 本局函覆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表示台灣總督府造林事業規程早經廢止,再無保留必要,其功能已由台灣國有林野造林治水事業規程取代。

3511c 11月?日 台灣省電影製片廠拍攝「今日之台灣」系列紀錄片,有「阿里山森林」一片。

3512a  12月?日 南京交通部向台灣一次洽購鐵路枕木113萬根,當以生產力不足,商妥分期供應,首批15萬根;並特由台灣農林處、交通處、林務局、貿易局、鐵路局(時稱鐵路管理委員會)、台灣銀行,合組台灣省枕木供應委員會負責處理,辦事處設在林務局。
瀏覽人次:3920 最後更新日期: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