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第二節 民國42年(1953)

:::
4201a 01月01日 經濟部推動台灣經濟建設第一期(42-45)計畫,農林部門據以配合擬定台灣農業建設四年計畫(42-45年),其屬林業部分之方針訂為:(1)充分供應省內軍民所需木材以穩定價格;(2)增加可以出口之木材及加工品以增外匯收入;(3)減少一向依賴輸入林產品之進口額以撙節外匯。本局據此擬定配合方案實施。

4201b 01月01日 本局奉省府命接管台灣農林公司茶葉分公司之林源土地;按此類土地係原日資三井物產等株式會社價購或承租,供為經營茶業及林業之需,台灣光復後由政府接管成立省營公司繼續經營,嗣因配合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於上(41)年將該公司財產重估以便移轉民營,省府令由本局即起接管本案林源土地,主為天然林地、造林地、陡坡地及水源林等,計逾3萬公頃。

4201c 01月?日 省府修正公布:花蓮縣木瓜山林場組織規程。

4201d 01月17日 經濟部公布公私有林採伐查驗規則;依森林法第33條規定,公私有林砍伐木材,應經林業管理機關查驗後始得運銷(嗣於民國63年3月5日修正公布)。

4201e 01月26日 中央政府公布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農林、台灣工礦等四大省營公司移轉民營,以配合「耕者有其田」政策,籌集資金收購地主土地,推廣民資工商企業之發展。

4202a 02月27日 省府令、前樟腦局製腦部分人員160名納入本局及各山林管理所編制,並修正本局及林管所組織規程有關各條文,增列員額。

4202b 02月?日 巒大山林場望鄉山分場第4號運材索道失事,死四人(二人為軍醫),傷四人,索道操作手陳徐強以失職被判刑。

4203a 03月09日 省府公告本局增編第二期國有林地放租造林預定地39,184公頃,乃因租地造林已引發當年風氣,競爭進入高潮。

4203b 03月12日 本年植樹節,奉蔣總統題頒「檢討植樹成果 加強林業建設」訓詞。

4204a 04月?日 樟腦局裁併後轉調本局報到人員有:胡君實、王象夷、林鏡昭、林昭謀、陳火泉、陳樟栳、陳燚熙、鍾日新、林元沈、廖德華、連炎邦、葉銀象、曾連成、張玉舟、鄒廷標、鄒義雄等人,以處理本局接管之山地製腦業務。

4204b 04月13日 省農林廳徐慶鐘廳長在省府動員月會報告,光復以來林政在省政中是較差之一環,其中原因殊不單純,就中林務處理之未如理想可謂癥結所在。

4205a 05月?日 省文獻委員會選定台灣八景為雙潭映月、玉山積雪、安平夕照、阿里雲海、大屯春色、魯閣幽峽、清水斷崖、澎湖漁火。

4206a 06月04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林地耕種農作物整理要點。

4206b 06月15日 總統令公布施行警察法,以森林警察係屬全國性警察業務,一如防護國營鐵路、航空、工礦、漁鹽等事業設施之專業警察。

4206c 06月17日 全台林務工作檢討會就上(41)年本局所擬大雪山開發草案,否決依傳統架空索道及森林鐵路運材方式,改為開設卡車路直至伐區以作現代化經營,由本局專案辦理。下(7)月本局派員實地勘查卡車路線,認定自中坑坪起沿橫流溪經梢來山進入伐區一線最為理想。

4207a 07月01日 本月起省產木材銷售開徵貨物稅,稅額參照本局木材牌價調整之(至民國46年3月奉財政部令改依市場批售價計徵,稅額按月依市價調整)。

4207b 07月04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統一檢查林產物實施要點,明定各山林管理所以分所為單位設置檢查站,組織林產物檢查隊而以分所主任為隊長。

4207c 07月05日 施合發木材行盜伐八仙山事業區第78、79林班林木案,經檢警單位偵察終結,於今日提起公訴(08月26日報載),被告邱秀城(施合發董事長)、康正立(台中山林所長)、施英造、張元壽、張慶榮、陳金祥等被起訴(同年12月8日台中地方法院宣判,邱、施及康3人各處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追繳所有盜林贓物,全部財產除保留家屬生活費外悉予沒收)。

4208a 08月?日 特種考試台灣省高職及專上學校畢業生就業考試於7月5日舉行,其及格分發本局者僅有吳慎德、陳榮光二人(五年後改分發本局附屬機構者有劉料全、郭保堅、侯國興三人)。

4210a 10月21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各級公路栽植行道樹五年計畫實施綱要。

4211a 11月06日 省府公告:台灣在日據時期所稱「次高山」(3,884 m),應恢復原名「雪山」(據台灣府誌);其後雪山又名以「興隆山」,記其標高為3,886m。

4211b 11月?日 阿里山森林鐵路購入C型3軸式25噸柴油機關車,應為阿鐵柴油化之開始(繼於民國43年12月購入日本三菱28噸柴油機關車,44年10月再購入13-B型25噸柴油機關車)。

4211c 11月25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國有林野造林治水事業實施辦法;按台灣光復初期之造林事業,沿用日據時期所訂台灣總督府造林事業規程、營林所造林事業規程、總督府治水事業規程及其他有關規章辦理,長期沿用實非所宜,此實施辦法係將日據時期三種事業規程合併改訂。

4211d 11月30日 阿里山森林鐵路神木站紀念亭內,樹立「神木頌」一方,由何志浩撰文,闕漢騫題字。
瀏覽人次:3604 最後更新日期: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