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第三節 民國53年(1964)

:::
5301a 01月01日 竹東林管處錦屏工作站已於民國52年結束直營伐木,本月起歸併於內灣工作站。

5301b 01月01日 本年起、蘭陽林管處太平山工作站架空線集材半徑自原行每段500-600公尺之直接或息木集材,進展為長距離集材,不須息木而一次將集材半徑擴及於1,500-2,000公尺。

5301c 01月?日 本年起、本局積極推行營造竹林委託墾民「緣故」保育,凡在民國51年6月以前所開墾之林地准予申請營造竹林並訂約負責保管,由林管處供給竹苗,成林後主副產物之九成由保育人分得,以迅使林地復原,排除林地濫墾。

5302a 02月?日 竹東林管處開工興建大鹿林道第一期工程20公里。

5302b 02月20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對未經核准而在原野、保留地、公有林地及山坡地擅自墾用者,全面申報清理(67,945件113,861公頃,其中擅墾保留地者19,482公頃)後由土地機關依法出租,強制實施水土保持。

5302c 02月?日 省府令頒取締濫墾工作聯繫辦法及處理程序,對於民國49年底以前栽植之喬木、漆樹、果樹及其他竹木,或已開墾為水田者暫緩取締,候令處理。

5304a 04月20日 省府黃杰主席發表「治山與防洪」政策性專文,呼籲推行水土保持,改善森林經營;並於第 794 次府會指示本局辦理治山防洪工作,經研訂河川上游地區治理工作長期(54-63年度)計畫,以台灣廿二集水區為單元實施第一期十年計畫,經費由本局在每年事業盈餘項下提撥專款,並邀請農復會、水資會、水利局、農牧局等有關機關成立河川上游地區治理工作規劃聯繫小組,負責督導執行。

5305a 05月?日 本局成立租地造林辦法修訂專案小組,邀請省議會及農林廳派員參加,將原有租地造林辦法及其施行細則,合併修訂為台灣省國有森林用地出租出造林辦法,並將濫墾地清理及竹林保育地改辦為租地造林之條款,亦均包容在內(本辦法經呈奉省府於民國57 年10月9日公布施行)。

5305b 05月14日 省府發布林務局所屬林區管理處自辦工程規則(後於民國69年10月修正為自辦工程要點)。

5305c 05月26日 大雪山林業公司大製材廠落成啟用,距於民國51年4月1日破土興工。

5306a 06月01日 木瓜林管處嵐山工作站工人解志鵬、羅鎰福、熊登水三人,作業時跌落山谷死亡。

5306b 06月29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造林辦法,溯自民國50年,將前此所有有關造林規章計七種,研訂為一統合性之造林辦法。

5306c 06月?日 美國奧立岡大學教授程劍光、鄒德曼博士夫婦,應農復會、台灣大學、林試所及本局聯合邀請來台,開辦林木育種講習班,並赴省內各林業機構訪問傳導,林木育種風氣大開,訖8月事畢返美。

5307a 07月?日 蘭陽林管處於其羅東製材工廠側面,設置勞工教育第一施教中心實習工廠,訓練工眷木材工藝技能,聘請林管處王國瑞處長兼任中心主任。(民國58年7月,為適應當時木材工藝之發展,並配合產品內外銷需要,乃將該實習工廠改制為本局職工福利委員會羅東木材工藝品加工廠,以木材為原料,產銷各種玩具、用品、裝飾物等)。

5308a 08月15日 木瓜林管處嵐山工作站運材軌道列車搶救橋樑災害途中失事翻覆,造成輕重傷亡12人,其中余加燭當場罹難,趙振起送醫途中不治,重傷者林壽全(司機)、王忠、毛欲新、李熾群,餘屬輕傷。

5311a 11月?日 省府公布台灣森林、水利、水土保持工作聯繫辦法,規定各有關機關分工合作範圍:(1)河川上游高山地區森林事業地及保安林由林務局辦理;(2)河川中游及農林邊際土地由山地農牧局辦理;(3)河川下游地段由水利局辦理;(4)水庫集水區水土保持由山地農牧局主辦而水利局協助之。

5312a 12月18日 行政院經濟合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國鼎與聯合國技術協助局(UNTAB)駐華代表溫特,共同簽署台灣林相改良(變)計畫。

5312b 12月31日 台灣林地濫墾面積,於本年底完成估測,合計49,518公頃。
瀏覽人次:3299 最後更新日期:20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