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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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民國57年(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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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a 01月01日 為延續林相變更計畫,於聯合國世糧方案遲未預告第三期(59-63年度)五年計畫之前,本局奉准自編年度預算,自民國57年1月至59年6月為期2.5年,執行林相變更一貫作業,於竹東、對高岳、玉井、潮州、恆春、大武等六事業區內,造林5,000公頃(竹東、玉山、楠濃、恆春、關山林管處各1,000公頃),稱之為「民國57年次林相變更計畫」(介乎第二、三期之間,各占其半年)。

5701b 01月01日 本局決定於本(57)年度擴大造林,預計造林面積15,500公頃,伐木面積7,000餘公頃。本年度預算經省府核定為事業收入11億4,100餘萬元,事業支出9億2,100餘萬元,盈餘為2億2,000萬元;支出經費有1億426萬餘元係加強水土保持工程,其中治山防洪5,000萬元,又負擔山地農牧局2,026萬餘元,興建石門水庫義興攔砂壩工程3,400餘萬元。

5701c 01月01日 本局為加強造林管理及提高工作效率,除必須保留安置榮民者外,自本年起造林承包作業全面改以招標方式辦理,並須保證成活率,各林管處加強管理督導。

5701d 01月01日 本局經選定主要造林樹種24種,竹類6種,次要造林樹種31種,自本年起施行。

5701e 01月05日 楠濃林管處召開永久性榮民安置會議,經決議永久性安置榮民營造竹林者70名,分別派赴各工作站計玉井12名,甲仙33名,六龜25名。

5701f 01月06日 泰國森林工業局秘書及泰北區木材作業主管一行,抵台考察台灣森林工業, 15 日離台。

5701g 01月?日 省府發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工人管理規則(後於民國68年2月修正為管理要點)。

5701h 01月?日 省府黃杰主席在動員月會上就省政要務提出六項重點,其第三點關於林業及水土保持:治山防洪工作乃確保台灣建設成果的重要施政,有關水土保持的推廣、河川的治理、林相的改良,務求計日臻功全面策進,以收宏遠的效果。

5701i 01月?日 本局將供應造紙及化纖等工業原料材,經於本年伐木預定案中訂定供應數量;經濟部正研擬辦法,籌設分配小組執行。

5702a 02月02日 聯合國發展方案(UNDP)中華民國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經理舒慈,因高血壓及心臟衰竭不治去世,享年54歲,遺體將於7日啟程經日本運返加拿大原籍安葬。

5703a 03月01日 省府為維護山胞權益改善山胞生活,自本月起辦理山地保留地土地權利總登記,此係比照實施耕者有其田辦法辦理;山胞經登記使用現保留地,十年後將無條件取得所有權狀,但在此十年內不得有贈與、轉讓、租借情事。

5703b 03月?日 本(57)年度全台造林面積決定為32,013公頃,經費1億4,800萬元,其中本局直營造林面積12,507公頃,經費1億800萬元,委託地方及補助民間造林15,165公頃,經費2,190萬元,其餘4,341公頃為有關機關造林及林農租地造林面積。

5703c 03月12日 省府黃杰主席在本年度植樹節致詞:林業建設必須配合經濟發展趨勢,在整體經濟體系中相輔相成;今後須以工業發展林業,以林業支持工業。

5703d 03月?日 經濟部為全面檢討林業政策,本月中旬召開會議研討:(1)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協助推行之三年森林改進計畫將於本(57)年10月屆滿,事前應檢討實際成效並議定是否籌撥經費與聯合國發展方案續約,進行長期試驗改進計畫。(2)討論如何促進森林工業發展計畫,為充裕加工原料來源而鼓勵廠商租地造林。(3)為加速發展森林工業,對所需原料材應如何分配及其優先次序如何訂定。(4)為配合長期林業發展計畫,林業經營方式應如何改進,林業發展所需資金如何籌措等問題。

5703e 03月?日 農復會森林組為因應木材工業對原木之迫切需要,擬就一項木材加工出口及原料木進口「外匯連鎖」辦法,免除現行進口退稅辦法之限制,增加台灣木材工業在國際市場之競爭能力。辦法中規定、木材加工品外銷後可按規定百分率保留為連鎖外匯存款,其用以進口之原木可免除一切進口捐稅,進口之原料材木限為圓木及粗鋸製品兩類,其他種類木材仍照成規處理。

5704a 04月17日 新加坡木業廠商考察團一行22人抵台訪問六日,將與我有關機關及業者洽商木材貿易及合作設廠(在該國)機會。

5704b 04月20日 經濟部公布施行台灣區國有林產物處分規則,乃綜合有關林產處分規章九 種而成,屬中央法規;其特點有三:(1)林地枝梢材供作工業原料者免收價金;(2)供應製造腦油用樟樹價金之查定依造林費用;(3)林產物長期處分方式之引用,第一期價金查定後用為此後各期價金之基礎而調整之。(據悉此係反映當年森林工業廠商如台灣化纖、振昌木材等之殷望)。本處分規則其後於民國60年3月3日、61年6月2日、64年7月、65年12月、66年12月、68年9月6日、70年2月9日、71年2月修改部分條文;並於民國60年2月頒行改進林班標售押標金繳納辦法,12月頒行改進林班標售辦法,62年3月頒行林班標售改進要點等技術性規章,加強防制圍標。

5704c 04月21日 農復會,經濟部,省府視察室、財政廳、林試所等機關代表10餘人,視察竹東、楠濃等林管處林相變更業務,各有所建議。

5705a 05月01日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決定,自本月起對粗製樟腦、本樟油、芳樟油等三項產品實施定期出口檢驗;11日起,業者應憑檢驗局簽發之經濟部輸出合格證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

5705b 05月01日 本局造林技術研習中心訂定於本月1日、6月5日、7月10日,分三梯次每期21天,假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溪頭營林區舉辦造林監工訓練班。

5705c 05月10日 泰國森林工業局派部主任及製材廠長二人扺台考察台灣木材工業;16日離台。

5705d 05月15日 行政院核定、國產木材免徵貨物稅。

5705e 05月?日 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經理一職,由原任森林經理計畫專家梅森接充。

5705f 05月?日 加拿大卑司(BC)大學林業經濟學教授史密斯,應聯合國糧農組織之聘為我國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之短期顧問,來台蒐集分析有關林相變更經濟效益之資料,其結果將引為開發中國家推行類似工作之參考。

5705g 05月22日 菲律賓馬尼拉市合板製造廠商一行七人扺台考察台灣木材工業,本日由本局派員陪同赴中南部地區參觀有關木材加工業。

5705h 05月25日 本(57)年度海外青年回國考察團到局訪問。

5706a 06月01日 本局供銷組編印「木材供銷月報」於本月創刊,訖本年11 月間計印行六期。

5706b 06月15日 農復會沈宗瀚主任委員由沈家銘局長陪同,乘直昇機飛扺楠濃林管處荖濃工作站富園工作區,視察第二期林相變更績效。

5706c 06月?日 省府核定廿一處風景區禁止狩獵,並設置禁獵標示牌。

5706d 06月24日 本局訂定造林業務突擊檢查實施要點,通令各林管處,對造林業務應依照核定之造林計畫與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並為加強現場造林工作推行及提高造林工作之績效,訂定造林督導注意事項及督導區分配表一種,制督導期為每年2-10月。

5706e 06月?日 立法院外交委員會一行十餘人,由徐學訓副局長等陪同赴阿里山區考察森林遊樂事業。

5706f 06月30日 第二期林相變更計畫(55年7月至57年6月)結束,計完成恆春林區潮州、大武、恆春事業區面積975公頃,楠濃林區荖濃溪事業區面積900公頃,埔里林區濁水溪事業區面積1,125公頃,合計3,000公頃之林相變更造林面積。因本期處分收入剩餘2,000餘萬元,奉准於荖濃溪、大甲溪事業區內各追加造林1,000公頃,實際完成2,004公頃。

5707a 07月01日 本月起,台北市(民國56年1月14日昇格為院轄市)納木柵、景美、南港、士林、北投、內湖等六鄉鎮於版圖,陽明山管理局裁撤,林政管理及林產處分權由台灣本局分割而出;全市森林面積8,246公頃(國有林野3,135公頃),以士林、北投、木柵三區為多(68.24%),歷年(民國42-69)造林面積僅1,025公頃。

5707b 07月01日 本月起,巒大林管處處址自南投縣水里鄉遷設同縣集集鎮,並於新址闢建貯木場、池。

5707c 07月20日 經濟部李國鼎部長視察本局林相變更計畫,飭該部農林司洽請省府支持本計畫擴大辦理。

5707d 07月23日 省府成立台灣省政府林地放租及濫墾濫伐處理專案小組,由省秘書處、農林廳、警務處、林務局、農牧局等機構指派高級職員擔任小組委員。

5708a 08月?日 本局對樟樹與相思樹等鄉土樹種將加強推廣造林;以往「樟樹製腦、相思燒炭」之傳統利用方式沿襲多年,今後應發展高級家具市場。

5708b 08月?日 省府核定所屬事業機構58年度經營方針,林業方面有五項:(1)加強開發森林資源,繼續辦理林相變更;(2)以集水區為對象集中造林,使充分發揮治山防洪效能,並使林業與工業配合,發展經濟、爭取外匯;(3)配合觀光事業,加強建設美化森林遊樂區;(4)擴大標售木材、消除壟斷,以達成合理分配、平抑材價之目的;(5)加強森林育種及育林等研究試驗,以及森林病蟲害之防治。

5709a 09月01日 本月1-5日大專教授暑期訪問團分二梯次造訪阿里山區,沈家銘局長皆作業務簡報。此次隨行統計課長焦凌霦發覺現場工作同仁之境遇與需求,建議沈局長:(1)擇重要城市(北中南東四區)創設員工子女就學寄宿舍;(2)加強各工作站書報雜誌及康樂器材;(3)組織巡迴醫療隊深入現場;(4)創辦工作站外勤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即蒙沈局長批示確需解決,飭由福利委員會研究籌辦,足見當時下情確能上達。

5709b 09月11日 下午、蘭陽林管處大元山工作站發生火災,辦公廳及宿舍付之一炬。

5709c 09月?日 蘭陽林管處太平山森林鐵路以羅東鎮竹林站為起點,經三星鄉至大同鄉土場站為終點;竹林站至省鐵路局羅東站尚有一公里距離,經專案報准延長銜接,本月通車。

5709d 09月21日 訖23日,立法委員魏惜言等30餘人巡視本局林相變更現場。

5710a 10月09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國有森林用地出租造林辦法;按民國39年6月省府首度公布台灣省森林用地租地造林辦法及其施行細則,雖經民國45年之修訂租期年限及調整分收比例,但因社會及經濟情況之變遷,原辦法若干條款仍難符實際,常須以行政命令補充規定;經於53年3月起專案研究修訂,並將濫墾地清理及竹林保育清理由租地造林辦法容納,產生本「出租造林辦法」。

5710b 10月10日 中國時報慶祝本(57)年度國慶專刊,立法委員張九如撰文盛讚台灣林務改革成就,推崇沈家銘局長歷年之卓越表現,期勉財稅改革應積極效法本局。

5710c 10月12日 省府公布台灣省國有林地出租辦法規定林地出租供造林以外用途之範圍及限制。

5710d 10月?日 省府發布林務局所屬林區管理處貯木管理辦法(後於民國66年3月修正為管理要點)。

5710e 10月?日 經濟部設置台灣木材供需聯繫小組,以研究台灣木材供需之長期趨勢並謀解決因應之道;召集人為該部農林司馬聯芳司長,成員為徐學訓、李守藩、楊志偉、許文富、王德春、王友釗、毛震球、彭展章。

5710f 10月?日 本局為加強查報木材市場之動態,經數月籌畫決定以分層抽樣方式,於台北、新竹、豐原、台中、水里、嘉義、台南、屏東、台東、花蓮、羅東等十一地區,分別選定具代表性之民營製材工廠5-10家,全台計78家為特約廠商,每月均由林管處派員調查其營運情況及產銷互動(表現於材價),匯報於本局林產組利用課。

5710g 10月?日 本局奉省府令設置業務研究發展小組,簡任技正鍾毓、李家琛、蕭建州、張雨峰、夏受虞、陳德華、陳尚權,專門委員彭元藻、楊家樑、江望山、傅國棟、韓善甫、宣介溪等14人為成員,段鍾汾為小組秘書,名單報廳轉省核備。

5710h 10月?日 台灣大雪山林業公司撥讓本局之世界公司乾燥窯器械一套,全部運送花蓮市南華木瓜林管處新建製材廠安裝使用。

5710i 10月30日 沈家銘局長專程飛花蓮市,視察木瓜林管處業務。

5711a 11月15日 農復會與台省府於本日舉行第五次聯席會報,由沈宗瀚主委與黃杰主席共同主持,曾就十六項提案作深入檢討,決定兩機構密切配合,協力促進台灣農林事業之發展;有關推行山坡地保育利用,建立永久性造林貸款制度,作出重要決定。

5711b 11月22日 報載:官商勾結文山林管區盜林案業經高等法院更審終結,被告十人分別判處一年至五年六月不等徒刑,其中並有三被告被科處罰金440餘萬銀元,為歷年林業案件罰金最高者。

5711c 11月30日 本局57年度各林管處防火工作技術研討會在蘭陽林管處舉行,並於太平山工作站直營伐木作業地區作示範防火演習,試驗各種化學滅火劑之功效。年終前,復由張世漳副局長擔任總檢校員,赴各林管處實施年度防火工作總檢校,分別評定林管處(含空降救火隊)與工作站之工作績效。

5712a 12月23日 本局邀請有關林產研究及業務之學者專家20餘人,舉行林產研究發展聯繫小組座談會,由徐學訓副局長主持,會議結論成立林產研究發展小組聯繫會,推請本局林產組長蔡佑之為總召集人,成立十研究小組(並推定召集人):(1)林木採運(吳順昭),(2)木材市場(鄭柏),(3)木材性質(馬子斌),(4)木材乾燥(翟思湧),(5)木材防腐(王守範),(6)木材加工(吳振揚),(7)改良木材(蔡金木),(8)製漿造紙(趙順中),(9)竹材加工(許經邦),(10)木材標準(鄒茂雄);工作內容包括專題研究、學術講演、技術座談、技術觀摩、技術訓練、推廣服務、資料蒐集整理公布等。

5712b 12月30日 我國農復會與聯合國世界糧食方案簽訂森林及農村道路建設計畫(農復會產業道路計畫承辦人為技正康世卿)。

5712c 12月30日 全台四十三事業區之經營計畫全部檢訂完成,係自民國53年初開始,五年內以每年八-九事業區之檢訂速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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