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第六節 民國76年(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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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a 01月28日 森林遊樂區旅客公共意外責任險,本局為各林管處洽向國泰保險公司要保,自本日起為期一年,投保者為十六處森林遊樂區及達觀山、大壩尖山、雙流、雙溪等地區。

7602a 02月26日 財政部決定,課徵印尼輸台素面合板以反傾銷稅。

7603a 03月01日 省府為全面推動台灣綠化工作,自今(76)年開始以每年3月份訂為「綠化月」,預定在本年份植下350萬株以上花木,並每年續植100萬株,使全台成為林蔭花園。

7603b 03月09日 本局易長今日交接,農林廳副廳長何德宏氏就任本局局長,原任許啟祐局長接任副廳長(民國79年1月至10月間許副廳長轉任省交通處旅遊事業管理局局長);其時本局因經營型態丕變,無伐木收益而虧累近30億元,許局長須盡其心力向公營銀行貸款支撐,維持近年局務運行。

7603c 03月09日 府會決議、責由本局研擬全台森林遊樂區整體開發計畫(案經民國77年10月19日行政院核准施行)。

7603d 03月12日 本局退休同仁聯誼會今日上午假本局禮堂舉行76年度年會,出席會員?人,主持人張毓麟;會中修訂聯誼會簡則:幹事7-9人,互推正副召集人各一人,得聘請不任幹事之資深退休同仁為顧問,本局在職主管為名譽幹事或指導委員,襄助會務;會址改設本局115室。

7603e 03月14日 農業委員會委託省府辦理62-75年度造林成果實地調查評鑑,由省秘書處、研考會、農林廳組成評鑑小組,自上(75)年12月10日開始至本日止,分期赴各林管區及縣市考評。

7603f 03月?日 農委會林業處派員會同本局人員,分赴中部、南部及東部地區初步調查大雪山、巒大、楠濃、恆春、關山、玉里、木瓜等林管處執行林相改良先驅計畫(民國72年7月開始)實情,檢討其優劣點。本局決定自下(77)年度開始推廣加強造林五年計畫,預計(納入林相改良)每年實施6,000公頃,除天然林相外尚應及於人工林如相思樹、台灣二葉松等。

7603g 03月28日 省營轉民營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轄有大寮、大溪、三義、魚池 4 茶場及龜山茶葉精製廠,並設台北縣分公司及高雄冷凍廠,72年度總資本額定為642,281,310元,分為64,228,131股,每股10元,本局執有股權4,940,005股。為紓解當時財務困境,72年10月呈奉省府核准出售股票,計於73年10月售出49,000股,得款1,534,688元,76年1月售出4,578,000股得款158,304,233元,剩餘312,005股預計可得款10,829,973元,本日簽准新任何德宏局長批示,繼續處理脫售。

7604a 04月27日 省府首長會談時邱創煥主席指示:南投縣瑞竹、頂林二林業合作社向林務局承租之山地限種竹類,後因桂竹患天狗巢病收益不敷成本而改種茶樹,惟遭林務局(依法)剷除;民國75年6月2日首長會談時省府曾裁示,如何防杜病害蔓延並輔導改種其他高收益作物,以確實解決林農生計問題,仍應轉知林務局儘速辦理。

7606a 06月02日 為積極發展台灣觀光旅遊事業,省府將自下(77)年度起投資110.4億元,陸續開發台灣風景區、溫泉區、森林遊樂區及觀光農業區,預計至民國80年時將可提供每年60萬人次之觀光旅遊資源。

7606b 06月08日 省府委員會邱創煥主席指示:保護森林資源及保育山坡地已為政策推行之趨勢,應予特別重視;為避免山林濫墾濫伐現象,農林廳應督促林務局及山地農牧局,針對林業經營之造林及伐木計畫,以及山坡地之保育、開發、利用方面作通盤檢討,研擬具體可行方案報核。

7606c 06月15日 本局為因應改制為公務機構,研擬精簡組織及編制,初步檢討精簡員額較75年評鑑人數尚須減少900餘人,應控制非主管荐任職以上人員出缺不補之原則。

7606d 06月30日 本局各林管處執行林相改良整治2,970公頃,(為預定之101%),人工栽植2,032公頃(105%),撫育延面積8,866公頃(143%),總經費1億1,391.3萬元(為預算之101%),本局自籌1,320.6萬元(11.6%),農委會補助1億70.7萬元(88.4%)。作業地整治儘量保留原有樹株,凡透光良好之疏開地則行林下栽(補)植,選用樹種有紅檜、扁柏、香杉、肖楠、台灣杉、江某、樟樹、台灣櫸、光蠟樹、白楊、槭樹等,每公頃約留500-1,500株,實施成果堪稱良好,應予擴大推行。本局曾加編76年度計畫─加速保安林造林與(天然)林相改良4,260公頃,暨一般性人工林林相改良6,057公頃,合計10,307公頃,總經費4.0億元,申請中央全額補助辦理,但未獲准。

7608a 08月18日 本局專案研討本局暨各林區管理處改制之組織規程,並暫以77年度預算額度為基準,編列78、79、80年度公務概算。

7609a 09月23日 本局職工福利委員會所屬台林旅遊公司因遷移營業處所(台北市館前路原址由省府收回處理),奉准於民國76年7月16日至77年1月15日間暫停營業半年,期中於本日以513萬元標售(甲種旅行社執照)與台北市謝憲治君復業另行營運。

7610a 10月05日 省府委員會議討論8月17日農林廳所提交審(涂德錡委員審查)台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之修正案,經修正為台灣林業經營管理方案,並決定今後四年全台伐木量削減為每年50萬,伐木目的限為更新林相以維森林資源。

7611a 11月02日 省府委員會議討論省人事處所研訂:林務局改為公務機關及員額精簡方案(草案)。

7611b 11月?日 監察院函責本局,未依森林法第32條之規定設置森林警察以保護森林;緣此本局與警務處會議決定,加強補充159處山林地區之警力172名,並加強警、林聯繫以代替森林警察之職務;實際上警察單位仍持其集中運用警力之策略。

7612a 12月03日 本局局務會議何局長指示事項:台灣鄉鎮護林協會已名存實亡,其存廢等相關問題由林政組聯繫社政機關處理。

7612b 12月?日 農業委員會為促成政府各林業機構(含國科會、農林廳、林試所)間建立共識並密切配合,特由葛錦昭副主任委員召開台灣森林經營專題座談會,出席者95人,本局何局長、蔡副局長等與會,由林試所雷永康研究員作引言人,會中檢討台灣林業所面臨之環境生態及未來發展問題,並決定由農委會、農林廳、林務局、森林開發處等單位各推選三~四人組成林業發展小組(首長不參加),負責策畫推動下列事項:(1)籌備台灣第三次森林資源調查,尤應著重林地分類及林道網規劃;(2)訂定台灣林業經營研究之重點方向;(3)協調各大專院校林科教師協助解決林業單位之實務問題;(4)本小組每年定期集會四次,有問題則隨時集會研訂對策。(民國77年2月改名台灣林業研究發展小組,至80年7月為擴大參與,小組成員增加大學森林系及實驗林管處教師、林產事業協會、造林事業協會、家具工業公會、林產業界及紙漿公司代表)。

7612c 12月16日 本局函各林管處,檢送各林區林相改良作業實施要領。

7612d 12月?日 本局奉命編報台灣林業經營長期發展方案─治山防洪十年(76-85年度)計畫,其中前五年(76-80年度)係依台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第16條規定之治山防洪五年計畫,亦即行政院核定併入之加強造林暨治山防洪整體治理五年計畫;後五年(81-85年度)為其後續計畫,嗣經行政院核定併入實施林業計畫落實水土保持六年計畫辦理。前後兩計畫各需經費30億元,內容項目:(1)集水區治山防洪工程;(2)林區野溪防砂治水工程;(3)林道水土保持工程;(4)治山防洪工程養護。應以各集水區為整治單元,予以系統規劃治理。

7612e 12月31日 據統計台灣自光復訖本年底(民國 35-76 年),四十二年間全台累計採伐立木蓄積43,874 000,內國有林(含林務局、森林開發處、大雪山林業公司)38,718,000,公私有林5,156,000,累計生產原木29,339,000,(平均利用率67%),價值1,834億1,500萬元(民國77年9月8日本局向巡察監察委員報告)。

7612f 12月31日 據統計台灣自光復訖本年底(民國35-76年),四十二年間全台累計造林面積932,925公頃,支出造林費用(含補助縣市政府造林)143億4,600餘萬元,換算時值相當於203億7,850萬元(民國77年9月8日本局向巡察監察委員報告)。

7612g 12月31日 依台灣地區製材工業公會統計,全台訖本年底林產上下游業者計為2,006家,其中造林業者323家,伐木業者288家,一般製材業者1,108家,化纖紙漿業者4家,粒片板業者5家,木絲水泥板業者12家,台檜製材業者94家(其中 1/4 專營台檜製品輸日),梧(泡)桐製材業者58家,木質建材業者112家;現有家數較民國50-60年代林產業全盛時期減少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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