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的
						森林經營管理
永續發展的 森林經營管理

生態友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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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及所屬各分署多年來積極於治理工程中融合生態概念,亦包含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推展生態檢核工作,在執行期間與在地居民、關心環境生態之生態保育團體代表、生態評估人員、工程規劃設計公司與施工廠商,相互溝通與磨合,逐步調整檢討,於104年修正適用之生態檢核表單,並實際於防災治理工程中推行,初期結合了分署之林業與保育職系同仁,期望聯合不同專業,展現本署對於守護森林資源,保育生態環境之決心。

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6年4月25日函頒「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已修正名稱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影響,並落實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考量公共工程應注重生態保育,整合相關部會執行生態檢核成果,請公共工程計畫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前述機制納入計畫應辦事項,工程主辦機關辦理新建工程時,依該機制辦理生態檢核作業。

據此,本署綜整過去辦理水庫集水區生態檢核經驗,與治理工程、生態保育及造林業務共同推動,積極於國有林相關工程納入環境友善考量,以減輕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維護國有林區生物多樣性資源與棲地環境品質,並將工程生態友善機制內化為行政慣例,特制定「林業保育署公共工程生態友善機制手冊」,積極推展環境生態檢核工作,並以迴避、縮小、減輕、補償等生態檢核策略落實工程各階段評估程序,實際貫徹在工程全生命週期。

瀏覽人次:10161 最後更新日期:20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