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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森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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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保護

(一)防範盜伐及濫墾占用

為保護國有林地不被侵占或盜伐,本署各分署依森林環境條件劃分巡視區、由專人巡視護管,並以專屬無線電頻道,結合數位化加密建立完整山區通訊網絡,同時輔以高科技器材監控,以及不定期聯合警察機關共同巡視及埋伏等,以減少森林資源損害如巡視過程中一旦發現森林有遭盜伐、濫墾或占用等情事即檢具相關事證移請檢警依法偵辦,以有效遏止不法,維護森林資源完整。

除定期巡視外,為有效掌握以往易發生盜伐及占用案件之熱區,針對過去發生之盜伐案件,均逐筆建立完整資訊紀錄,結合地理資訊系統進行分析研判及對策研擬,並以航測或衛星影像進行監測查處,期更全面及即時避免森林危害發生。

自2007年起由各所屬組成「森林巡護任務編組特遣隊」,針對人煙罕至不易到達之林班地執行至少5天以上的巡護工作,防範深山地區違法案件發生。同時與國有林周邊部落社區、森林調查監測志工及大專院校登山社團合作,透過「山老鼠雷達站」Line@通報平臺,擴大民間參與,以延伸事態感知及查覺的觸角。

(二)森林火災防救與策略

臺灣森林災害中,以森林火災所造成之危害及損失最大,本署除運用電子、平面媒體及現場巡迴等方式加強宣導防火知識外,並以林火天氣指數(Fire Weather Index, FWI)建構林火風險之評估指標,提供民眾查詢及易發生森林火災時段之示警,落實林火防救器材與無線電系統整備,並以「事故緊急應變指揮系統(Incident Command System, ICS)」,強化林火救災指揮之幕僚作業,提升火場滅火效能及協調機制,並嘗試以無線電視空白頻段,建構寬頻之林火高風險地區陸空指揮通訊網絡體系,即時傳輸火場影像及火情情資,結合衛星遙測資訊,精進災害潛勢區域之分析,以提升防減災之效能。

此外,亦加強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橫向聯繫協調,定期進行直升機起降場勘查、維護及聯合演練,共同建立陸空結合之救火體系,使森林火災能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維護森林資源。

二、林地管理

林地管理係為維護森林完整,確保林地維持林業用途使用,不受不當開發利用破壞,以及維護森林經濟及國土保安功能,其主要業務包括產籍管理及租地管理。

在產籍管理方面,本署經管162萬餘公頃國有林地,均依國有財產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完整的產籍清冊,並配合法令及國家政策,辦理與其他公產管理機關間及土地移交接管工作,並就各政府機關或學校、國防、交通、水利遊憩等必要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需求,受理森林法第8條之用地申請案件。

在租地管理方面,本署經管國有林地目前約有5萬6千餘筆、面積9萬8千餘公頃林地放租供租地造林使用,租地造林地必須定期檢測換約,以避免越界使用或發生未依規定使用情事。另為提高林地管理之效率,透過資訊系統的建立,掌握每筆租地之現況及換約進程並以地理資訊系統圖臺將租地位置與地籍圖、最新版衛星或航照影像等相關圖資套疊,並針對承租林農,輔導其完成造林及推廣林下經濟,以確保森林覆蓋並兼顧山區林農經濟收益。

三、保安林經營

保安林是依森林法為特定公益目的所編入的森林,具有重要的國土保安功能,目前全臺已劃有11種,面積約47萬公頃之保安林,其中以水源涵養保安林及土砂捍止保安林為主,兩者合計面積達44萬餘公頃,占94%;其餘則為飛砂防止、防風、風景、水害防備、潮害防備、墜石防止、漁業、自然保育及衛生保健等9類保安林。為掌握保安林的現況,必須定期檢訂,以適時檢討其存置及範圍。

保安林依不同編入目的以社會公益為首要,在「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中亦扮演重要棲地角色。其森林經營除發揮其保安功能外,為使保安林的服務價值及惠益更為周遭社區民眾及社會大眾認同,透過保安林經營(協同)管理平臺的建立,整合產官學研、NGO團體及保安林周邊社區的力量,由公私協力共同優化保安林的環境景觀,進而健全全臺綠網的軸帶。此外,也鼓勵企業基於「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等ESG的要求,積極參與保安林之維護工作。對於被納入保安林之私有土地,亦研擬以生態服務給付補償其因公益的特別犧牲,除維護林主權益外,亦可同時保全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進一步發揮保安林經濟、社會與環境等多元及公益功能。

保安林因毗鄰農、漁山村,社區聚落與生活周遭數代人的生活情感連結,其間孕育及流傳著保安林有關的文化歷史故事,因此本署近年來積極透過保安林命名活動,賦予保安林更貼近在地生活記憶的名字,以取代以往單調冷漠的數字編號,期能拉近人與保安林的距離,並以保安林的生態服務價值為發展核心,在無礙國土保安原則下,鏈結在地文化特色及產業服務功能,推動保安林生態及文化體驗活動與林下產業,惠益周遭山村居民,共創在地綠色經濟,讓在地居民及權益關係人共享保安林生態服務價值的惠益。

瀏覽人次:838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