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保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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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陸域保育與串聯
(一)自然保護區域及有效保育地
為有效保育臺灣珍貴動植物資源,將國內特殊生態系及具有豐富野生動植物資源地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森林法劃設為「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自然保護區」等法定保護區域,合計約有19.18%之陸域範圍依法進行保護與管理,串聯成南北長約300公里之「中央山脈保育廊道」,完整保育臺灣核心生態系統,並定期檢討與修訂保護區經營管理計畫,提升自然保護區域的經營管理效能。
此外,我國約有42.5%陸域範圍屬於國有森林,由本署以森林資源保育與永續使用為原則,依據森林法分區合理經營與管理,形同一柔性的保護區域,爰可將法定保護區視為我國生態保護的核心區,向外延伸的國有林地則可視為其緩衝區或永續利用區,有效保護自然棲地及維護生物多樣性。
而針對淺山平原或農田生態系等兼具居民生活與生計的區域,不易依法劃設為保護區,本署將借鏡國際生物多樣性推動趨勢,建立我國陸域有效保育地(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 OECMs)的推動方法,盤點及認證具有生物多樣性保育成效之區域,並鼓勵更多社區部落、里山社區或其他有心投入資源保育之單位共同參與棲地保育工作。
(二)自然地景及紀念物
自然地景保育工作,係文化資產保存法賦予農業部的重要任務, 2009年啟動全國特殊地景盤點工作,共計登錄341處地景保育景點,並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地質公園的核心概念,於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時,將地質公園與自然紀念物納入文化資產項目之一。目前已有馬祖、草嶺、草漯沙丘、澎湖海洋、利吉惡地、東部海岸富岡、野柳、龍崎牛埔惡地及高雄泥岩惡地、和平島等10處地質公園依法已完成指定公告,並有7處「特殊地形及地質現象」之自然紀念物。本署以「地景保育」、「環境教育」、「社區發展」及「地景旅遊」等項目為地質公園推動核心理念,與地方政府及在地社區共同合作,以達到保育與自然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
二、野生物保育及管理
(一)受脅野生動植物保育行動
評估臺灣野生動物族群趨勢及物種特有程度等資訊,針對各類受脅物種,訂定保育工作之優先順序及策略,包含族群生態調查研究、保育類動物救傷與收容、保育教育推廣等。並選定瀕危動物擬定保育行動計畫,作為政府機關間與各界合作推動保育行動之依循。評估臺灣維管束植物紅皮書之受脅種類,研訂瀕危野生植物保育策略,並推動受脅植物之保育研究、管理及永續利用等工作。
(二)外來入侵動植物管理與策略
由於交通的便捷及貿易的拓展,許多外來生物藉由不同管道,以驚人的速度在世界各地蔓延危害。為避免外來種持續入侵,實施具體管制措施包括:加強加嚴邊境管制及物種輸入管控,進行外來入侵種清單及風險評估,禁止高風險物種輸入。同時推動相關防治行動,逐步進行陸域特定入侵物種移除,並加強向宗教團體宣導生態保育概念,鼓勵參與「傷癒野生動物生態野放工作」,轉化「放生」為「保育護生」。另強化執行外來入侵種管理法規,持續精進推動相關入侵種防治對策,並補助、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入侵種移除作業,以維護臺灣生態環境,降低外來入侵種對經濟、社會之衝擊。
(三)降低人與野生動物衝突
臺灣地狹人稠,野生動物棲息環境與人類活動空間高度重疊,加上國人對保育觀念提升和重要棲息地保護完善,野生動物族群數量日增,導致人與野生動物衝突議題日益嚴重及複雜,例如:臺灣獼猴危害農業生產;農民使用傳統式陷阱防範臺灣野豬入侵,反致誤傷非目標物種野生動物等。本署持續補助農民架設電圍網、推廣以改良式獵具汰換傳統式陷阱等各項防治措施,以保障農民生產,並兼顧野生動物保育。
三、生物多樣性維護
(一)國土生態綠網
臺灣約60%的保育類野生動物與受脅植物生活於受保護的國有森林以外,自2018年起協調跨部會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即以國有林事業區外的低海拔淺山地區、平地及海岸為重點區域,目的在於串聯與縫補各棲地,使人口稠密地區的生態系統得以保留或恢復。
國土生態綠網建置工作目前由農業部所屬16個機關共同推動,更與多個跨部會機關以及各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協力,藉由國土生態綠網圖資及其指引之空間策略,協助各單位依據不同區域特性及生態議題,妥善配置土地利用空間與經營管理,並透過8區跨部會與區域綠網平臺,讓公、私部門得以持續以空間聚焦開展行動,適地運用生態植被復育、動物通道建置、生態服務給付、友善環境生產及各式政策工具,協力促進並改善棲地的復育、串聯與管理,共建從森林到海岸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生活。
(二)生態服務給付
因應農田生態系面臨開發及工業化農業的衝擊,臺灣的生態保育工作已從單純的物種復育及保護區劃設,發展至與民眾生活結合的棲地管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本署依據過往諸多生態服務給付先驅計畫經驗,如臺南官田水雉、新北貢寮水梯田、苗栗石虎、宜蘭新南濕地、花蓮友善濕地等,研擬同時含括物種與棲地面向之「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建立系統性的給付架構以期有效保全淺山及平原具關鍵地位之重要生態系。
2021年「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正式上路,針對石虎、草鴞、水獺、水雉4種瀕危動物,及水田、水梯田、陸上魚塭、私有保安林4個重要棲地型態實施,至今已有11個縣市政府加入。2022年再新增推動臺灣黑熊生態服務給付,並持續評估其他適合透過生態服務給付保全的物種與棲地,以扭轉居民對瀕危物種棲息或侵擾的負面印象,採取對瀕危物種族群及重要棲地保護有利的作為,發展兼顧生活與生計的保育措施獲取在地認同。
(三)社區保育
1.社區林業
臺灣森林區域遼闊,自2002年起推動「社區林業計畫」,本署持續秉持「林業走出去、民眾走進來」的精神,,鼓勵社區團體參與生態保育工作,協助社區營造優質生活環境,並擴大公眾參與國家森林經營之管道,引導社區發展與各項林業施政結合,進而達成與社區合作協助經營國家森林及自然資源之目標。
2.原住民族參與自然保育
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與國有林高度重疊,且其傳統生活智慧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息息相關,本署自2017年起推動原住民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以理解和尊重傳統文化為前提,藉由部落集體權與傳統規範,自主管理組織制定狩獵自治自律公約,以符合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的管理模式,體現原住民族文化中永續利用的山林智慧。2020年8月1日起推動原住民族資源共同管理機制要點,以部落為主體、議題為導向,透過共管會討論自然資源管理事項,實質推動權利分享、分擔責任之共管精神,並期透過行政委託,將自然資源利用的權利交由部落或原住民團體自主管理,同時也賦予其山林巡護、森林保育等責任,建立實質的夥伴關係,共同管理山林資源。
瀏覽人次:779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