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山屋經營管理及住宿申請作業須知
- 發佈日期:102-07-02
- 編修日期:114-01-14
- 發文文號:林育字第1132225494號
1.102年7月2日林育字第1021750637號函核定
2.104年4月1日林育字第1041750027號函修正
3.114年1月21日林育字第1132225494號函修正
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完善轄管步道附屬山屋及其營地之經營管理與住宿申請作業,促進公共資源之公平利用,降低各類活動對步道之衝擊及環境干擾,訂定本須知。
二、本山屋及其營地係供林業及自然保育與相關公務使用,並得兼提供從事登山健行、森林生態體驗及環境教育等相關步道活動之特定對象住宿利用,非以營利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