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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不當得利造林獎勵金之追賠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佈日期:095/05/12
  • 發文文號:林造字第0951653524號

一、復貴府95年5月8日府農林字第0950123060號函 。

二、依據法務部90年3月22日(90)法令字第008617號函釋略以:行政程序法施行前已發生公法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得類推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之規定。是以,本案請依該函釋辦理。

三、檢附前揭法務部函文資料1份。

正本:臺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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