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局98年5月14日北農林字第0980382348號函。 二、貴府函詢土地所有權移轉之獎勵造林地,其事涉追償造林獎勵金疑義,請依據本局95年3月20日以林造字第0981740380號函示辦理。 三、至旨揭計畫之共有土地,造林人難以取得所有共有人之同意書件者,則請依據本局96年2月5日以林造字第0981740197號函示辦理。 正本:臺北縣政府農業局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