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立法委員鄭汝芬服務處98年4月23日選民服務表暨本局98年4月24日中央民意代表關切事項報告表辦理。 二、獎勵造林樹種係經政府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多次開會後決議,白水木非屬「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規定之獎勵造林樹種,若台端欲參與獎勵平地造林,所栽植之樹種須符合規定,台端欲造林土地若位於沿海地區之農牧用地,尚有其他樹種如木麻黃、小葉南洋杉、水黃皮、白千層、黃槿等獎勵造林樹種可供選擇,該等樹種均適宜海岸造林,若栽植適當(季節)其存活率亦可提高。 正本:○○○君 副本:立法院鄭委員汝芬國會辦公室、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