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 貴府99年6月14日府農林字第0990146524號函。 二、查「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3款規定「申請造林直接給付之土地面積應為零點五公頃以上,但有兩筆土地間隔有公共交通道路或溝渠,且面積合計達零點五公頃以上,不在此限」。因水閘門農田水利設施具有調控溝渠水量功能,係為溝渠不可或缺之必要設施,請貴府查明本案水閘門設施之下是否有溝渠連結2筆申請土地,以判斷是否符合該要點第6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 正本:臺南縣政府 副本:本局嘉義林區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