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100年4月2日訪視地方之隨行紀要辦理。 二、本案貴產銷班○班員之建議,立意良好,本局已於「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規定造林區與鄰近作物生產區之鄰接地帶,應設置保留行距三公尺之緩衝帶,爰應不致於影響鄰近農作。 正本:屏東縣竹田鄉花卉產銷班第三班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