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公司95年4月27日洋管字第095042701號函。 二、查水土保持法規定之主管機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爰本案如經當地縣(市)政府認定,確須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且無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第4條及第8條所定免繳或視同已繳交之情況下,則該水土保持義務人當負有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之義務。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臺中縣政府、立法院顏委員清標臺中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