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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縣林農○○○君因道路拓寬工程以致造林面積減少,請免於追回已領之獎勵金一案,本案既屬土地無償提供公共用途使用,具有公益性質,本會同意免於追回已領取之獎勵金,復請查照。

  • 發佈日期:091/07/18
  • 發文文號:農林字第0910138128號

復貴局九十一年七月三日府農林字第九一○○○五八三一九號函。

正本: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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