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臺糖公司屬於國營事業機構,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8點第3項:退輔會及國營事業造林獎勵金,前六年依第7點第1項規定發給新植撫育費;第7年起不予發給造林管理費規定辦理。對該公司之承租人亦同辦理,另直接給付每年5萬4千元(共計108萬)亦無法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