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府92年1月6日府農林字第09101305470號函。 二、茲因平地造林係根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辦理,自91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並以獎勵馨值造林為主,本案樹齡均已有5年以上且有50年生老樹,依規無法發給獎勵金。感謝怡園渡假村歷年來對造林工作投入心血及善舉,但礙於法令規定,對於所請歉難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