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府92年2月25日府農林字09200218080號函。 二、依據獎勵平地造林相關規定,申請對象為區域計劃法施行細則第13條劃定非都市土地之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該案土地據報為都市土地,依規定歉難同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