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走進大自然 探索生態之美

第一節 民國61年(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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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a 01月01日 本局於本月開始進行母樹保存與自然保護區設置工作,乃由本局會同林試所、農復會、台灣與中興大學、屏東與嘉義農專組成調查隊辦理。

6101b 01月01日 本月起本局開始進行台灣森林土壤調查五年計畫,本局造林組調訓技術人員36名,分赴各林管處林地挖土取樣剖析,鑑定土壤型別;本局前以造林預定地對象辦理21,500公頃,此後將以每年調查60,000公頃之進度繼續辦理,以期完成比例尺10萬分1之全台森林土壤圖,便利造林作業計畫之適土適木原則。

6101c 01月06日 省府決定解除56,000餘公頃國有森林用地,提供本年度放領墾殖之用。本局於民國58-60年間辦理國有林地解除68,099公頃之調查作業,前此43事業區之總面積為1,612,495公頃(林木總蓄積181,055,752),解除林地後將成為1,544,396公頃;北港溪、東勢、南港三事業區解除林地後喪失大量面積,而中央山脈各事業區日據時期作業粗放區劃不當,面積過大宜予制約,乃於再次航測調查森林資源時檢討新事業區界,納入集水區管理之理念,並顧及13林區管理處管轄範圍之完整性,予以重劃國有林事業區數自原有之43 減為 37,總面積經再統計更正為1,550,308.50公頃(林木總蓄積189,956,260),區分為3,761林班,102作業級。

6101d 01月?日 省府公布林務局墾丁森林遊樂區組織管理辦法,並成立墾丁森林遊樂區(初以墾丁公園見稱)管理所;同年6月行政院公布國家公園法,墾丁地區將首被勘定為國家公園。同年,本局所經營合歡山之滑雪場及松雪樓、阿里山賓館及觀光樓等工程,將次第完成。

6101e 01月?日 台灣省議會出刊林務法令專案小組研究告書;按省議會第四屆大會議員動議組織專案小組,研究林務法令並調查租地造林之成果,推派吳泉洝(後改推林牛港為召集人)等五議員參加調查研究,撰成本報告書,分別論列林產物處分規則、林地出租造林辦法及成果、工業原料材供應及各界反應意見等事項。

6102a 02月21日 經濟部公布林業技術人員應聘協助開發國外森林資源辦法。

6102b 02月22日 訖28日,本局邀約林業專家學者十餘人再度赴竹東、楠濃、恆春三林管處現場考察林相變更之實施,分別於觀霧(23日)、荖濃(26日)、雙流(27日)工作站舉行座談會,檢討得失。

6102c 02月24日 省府明令規定事業機構宿舍處理原則,今後不再租配員工宿舍;本局在台北市溪洲街80號(現改10號)宿舍大院當為最後一批。

6103a 03月?日 本局造林組編印「今日造林」雙月刊以續「造林通訊」雙月刊(1-40期);訖民國63年11月共印行17期(連續編號41-57期)。與造林通訊及今日造林同步發行者另有「造林知識」不定期刊物一種,自54年1月至63年12月共印行150號,54-60年間為活頁文獻,61-63年間改為單行本。

6103b 03月15日 省府奉行政院令,對省營事業機構預決算實施曆年制(1-12月)者一律改為會計年度制,(7-6月),自民國61年7月1日起(訖62年6月30日稱為62會計年度)實施;如本局河川上游地區治理工作長期計畫為曆年制之54-63年者,應延長半年至64年6月底而稱之為54-64年度。61會計年度僅有半年,為6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6104a 04月01日 中美森林科學研討會本日於本局召開,旨在加強兩國林業科技聯繫,計通過七項建議,五項合作計畫;8日閉幕。

6104b 04月06日 本局為進台灣製材及磨鋸技術,特聘請日本小島工業會社技術師田島嘉幸與和田茂紀來台技術指導及操作示範,在高雄、台中、台北、宜蘭四市舉辦講習班四次(本月7、10、12、14日)。

6104c 04月?日 本局六十年(1-12 月)林業年報載當年員工訓練進修情形:(1)本局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國外考察研習進修及出席國際技術性會議者,計美國三人,西德一人,中北歐(瑞士、奧地利、挪威、瑞典)五人,日本四人,東南亞(泰國、印尼、馬來、新加坡二人,並繼續技術援助印尼僑商開發森林三人。(2)保荐參加農林廳與台灣大學森林系合作舉辦現職人員農業進修二人。(3)本局職工訓練中心按業務需要設班分批調訓在職員工全(60)年共968人次,參加下列各班:森林護管,林產物檢查實務,財務管理會計,工業安全研習,木材檢尺,直營伐木,林相變更,森林遊樂區規劃及野生動物保護研究,集材作業,森林土壤,林業報表電腦化研究,航空測量,機械工程,馬祖造林等。

6105a 05月?日 本局成立台灣森林及土地利用航測調查隊,協辦機關有農復會、農林航測隊、山地農牧局、林業試驗所,開始進行第二次森林資源航測調查任務,其資料之處理分析係利用本局年前租用之 CDC-3150 大型電腦。按台灣第一次土地利用及森林資源航測調查,係民國43年4月訖45年4月間進行,洽由台灣銀行協助整理資料,製卡驗卡分類統計假該行早期之大型電腦處理。

6105b 05月27日 總統令公布修正森林法第49條關於罰則之規定,加列:「於他人森林內擅自墾植或設置工作物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罰於保安林犯之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犯本條之罪者,其墾植及工作物沒收之」。

6106a 06月01日 本局奉令於雲林縣斗六鎮專設海岸林直營造林工作站,派陳昌秀為首任主任,以加速農林建設重要措施─加強營造海岸防風林計畫之進行,首將於民國61-62年內營造木麻黃120公頃,估計受益面積3,000公頃,受益農1,500戶(訖69年度終共完成造林421公頃,乃交回雲林縣政府自行管理)。

6106b 06月01日 本局自本月起與台中市東海大學合作調查森林鳥類之生態,為期三年,將出版有關報告三種。民國63年間,本局協助美國康乃爾大學謝孝同博士調查完成八通關地區帝雉、藍腹鷴之研究;同年再與東海大學進行大甲溪櫻花鉤吻鮭之生態調查,並完成人工養殖池之興建,復進行新店溪流域魚類之生態調查。按本局自54年起已從事稀有動植物生育地或棲息地之調查,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於58年提出台灣森林遊樂與野生動物經營報告書。

6106c 06月02日 台灣區國有林產物處分規則刪除有關「林務局登記樟樹製腦業者所需樟樹及其附帶用材」之專案核准採取條款,一律改行標售處分。

6106d 06月15日 木瓜林管處哈崙工作站第3號運材索道曳索鉤住斷裂,載具摔落山谷,技工胡民、李金土、賴振興、黎明鏡、陸棠金、胡兆明、謝亭海、林金戶、李達賢等九人罹難。

6107a 07月01日 本局副局長徐學訓暫兼代台灣大雪山林業公司總經理;9月,本局林政組林地管理課長黃國豐繼任總經理。

6107b 07月12日 省府秘書處第五組組長陳潔奉命蒞局召開造林業務檢討會,決定由本局將各林管處歷年造林登記(台帳)所載造林面積,依編號逐一列表造冊,報請省府任意圈定抽測地點,並密封交由嘉義農專及台中農職林科學生利用寒暑假期逐筆查測;經擇定大甲、埔里、巒大、玉山等四林管處實施抽測,分別訂於本年8月及來年2月實施。合計圈出30筆,台帳登載成林面積計1,065.68公頃,學生複測成林面積計1,071.01公頃,盡釋疑團。嗣於民國62年審計部亦曾指派青年幹員抽查深山造林地(2-18年生),結果亦認為造林成績甚為良好。

6107c 07月20日 美國伊利諾大學森林系教授周浦博士應農復會之邀來台講學,本日在本局禮堂作專題講演,題為美國木基板工業現況。

6108a 08月02日 省府通令各省屬機關出納單位,切實履行「三日內付款」,以加強便民。

6108b 08月14日 國有林地解除完成規劃,又有2萬餘公頃可依法放領農民。

6108c 08月20日 國有林地6萬餘公頃解除放領,省府主管機關統籌規劃,盼民間投資開發山地資源。

6108d 08月?日 本局將阿里山森林鐵路18噸蒸汽機關車(美國 Lima公司承製 Shay 型)一輛贈送澳大利亞國家博物館(位於維多利亞省Puffing Billy 森林鐵路 Menzies Creek 站後,僅作靜態陳列,有人為文稱仍在行駛,乃捕風捉影之說),係徇該國駐華使節遊覽阿里山時所提要求;按自民國60年起日本某私人觀光公司迭經洽購,均未如願。

6108e 08月29日 美國紐約動物之友協會主席致函我駐美大使沈劍虹:感謝中華民國台灣省政府,並向台灣人民致敬,台灣禁止出售及使用狩獵武器彈藥,實乃一睿智之舉。

6109a 09月10日 省府謝東閔主席蒞阿里山區巡視,指示加強造林,發展森林遊樂事業。

6110a 10月?日 本局於南投縣鹿谷鄉成立育林機械隊,舉辦第一次育林機械作業訓練班。按本局曾於民國58年初由竹東林管處最先購置割草機7台試用,59年初本局標購割草機80台分配各林管處,並先後於58年12月及59年11月假竹東林管處本部及觀霧工作站,舉辦割草機使用示範及引擎維修訓練。

6110b 10月?日 省府頒令全台停獵三年;民國64年10月屆滿再宣布停獵三年,67年10月公布繼續停獵,訖無限期形同永久停獵。

6110c 10月?日 取銷國有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8條規定試辦作業研究報告出刊;本試辦作業係由執政黨十屆二中全會(59年3月31日)、UNDP 林業及森林工業發展計畫、農復會與省政府聯席會報等提案,暨省議會、木商同業公會等建議,經省府於民國59年12月邀請經濟部、經合會、農復會、省府秘書處、農林廳、林務局等單位開會研議,並報奉行政院60年1月15日令准辦理;報告結論、建議取銷台灣區國有林產物處分規則第18條之規定並附帶修正林產物處分規有關條文及法令(即承採許可區內搬出材積可能超過原許可材積時須補繳價金後繼續採運)。本案仍有實際窒礙之處,原條文仍須延用多年,訖78年11月17日農業委員會發布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始將原第18條取銷,僅於第26條訂明「經處分之林產物自簽訂林產物採運契約時起,其利益及危險由採取人自行負擔」。

6110d 10月31日 蘭陽林管處修理工廠自行製造之「中華號」柴油快車及普通客車各一輛啟用,行駛羅東至土場間36公里森林鐵路,以為蔣總統86歲華誕獻禮。

6111a 11月07日 沈家銘局長巡視楠濃林管處桃源工作站轄內,近期通車之南部橫貫公路沿線森林資源,指示加強沿線森林保護措施。

6111b 11月23日 泰國林務局林區首長組成之林業訪問團一行十人,應經合會及農復會之邀來台考察林業建設,自本月1-22日間造訪行程排滿,涵蓋公私機關行號之育苗造林、伐木運材、加工利用、保安林地、森林事業等,今日在台北市舉行中泰兩國林業研討會。去(60)年本局傅朝湘組長曾赴東南亞考察可可椰子造林,在泰國有所邀約。

6111c 11月?日 本局供銷組組長張懷義及副技師吳繼慶奉派參加中華民國木材貿易考察團(團員五人),於本年8月21-30日間在南韓及日本12城市考察木材市場、木材工業,以及省產材外銷之可行性;本月提出書面報告。

6112a 12月28日 經濟部政策性決定停止省產材出口,以平抑省內木材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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