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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訂於113年10月7日辦理「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新北市貢寮區清潔隊既設資源回收貯存場改善工程」,修正後申請解除新北市貢寮區境內編號第1053號飛砂防止保安林一部,面積計0.9591公頃案」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

農業部(下稱本部)訂113年10月7日於貢寮區公所4樓災害應變中心(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辦理編號第1053號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各機關團體或直接利害關係人如有意見者,請將書面意見於113年10月6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電子郵件寄達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逾期恕無法納入審議委員會審議(請注意時效)。


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承辦人員:許哲慈
電話:02-23515441#436
E-MAIL:hsuchetzu@gmail.com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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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林解除審議委員會行程 說明資料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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