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訊息專區 > 歷史訊息 > 業務公告 > 公告委任本會林務局辦理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相關業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公告委任本會林務局辦理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相關業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一日生效。 ::: 202102/04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公告 pdf 檔案大小:320KB 下載次數:290 回列表 瀏覽人次:70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