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7點加計利息追繳造林獎勵金之計算方式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7點加計利息追繳造林獎勵金之計算方式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4/04/13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41651834號 一、復貴府94年4月8日府農林字第0940090677號函。 二、經查「獎勵造林實施要點」第7點第2項業已明確規範略以,利率係以計收賠償時之臺灣銀行牌告基本放款利率為準,與其利率變動並無關聯,且應全數追回已領之造林獎勵金。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0941651834.pdf 法規基礎 獎勵造林實施要點 回列表 瀏覽人次:1062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