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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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府函詢貴轄造林戶○○○君參加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如未善加管理,得否繼續核發獎勵金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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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5/10/14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51741537號

一、復貴府95年9月28日府農林字第0950096452號函。

二、○君造林地自83年起造林迄今,據報造林木桉樹之樹高已達15公尺,該筆造林地如符合獎勵造林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第6點規定者,得核發造林獎勵金,先行敘明。

三、惟依據上揭函經貴府派員檢測,造林地有藤蔓纏繞、雜草叢生1節,依據本要點第2點規定,貴府係為林業管理經營機關,仍請貴府加強輔導造林戶確實撫育,施行造林地中後期撫育作業,俾利林木健全生長。另獎勵金核發與否,仍請貴府本諸權責,依本要點酌處。

正本: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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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0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