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政府資訊公開 > 法規資訊 > 公文函釋 > 有關貴縣林口鄉○○○先生申請停止辦理菁埔段菁埔小段○○地號土地(面積2.49公頃)之全民造林獎勵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有關貴縣林口鄉○○○先生申請停止辦理菁埔段菁埔小段○○地號土地(面積2.49公頃)之全民造林獎勵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5/05/17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51609232號 一、復貴府95年5月12日北府農牧字第0950376376號函。 二、本案請先確定所有之法定繼承人(民法第1138條規定)均拋棄繼承,屬無人承認繼承之案件,並俟其選定遺產管理人,應即提報債權,以進行造林獎勵金之追償。 正本:臺北縣政府 副本: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0951609232.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603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