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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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置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基本資料時,原參與農地造林計畫者,若未簽立切結書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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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5/06/21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51654700號

一、復貴府95年6月15日府農森字第0950075963號函。

二、貴府來函說明二建議,原參與農地造林計畫,期滿轉入全民造林計畫後,經通知仍未簽立切結書或不表意見,是否視為不同意納入,而逕追賠造林獎勵金1節,本局認為此將造成實務執行困難,實有未妥。經查貴府前曾於95年3月6日以府農森字第0950021860號函敘明,前並未徵詢農地造林戶轉入全民造林計畫意願,是以,該等林農目前意向不明。為慎重起見,建請貴府將是類經通知仍未簽立切結書或不表意見案件,予以列冊,逐筆清查徵詢轉入意願。

三、至來函說明三所敘,林農如已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簽立切結書,即可視同林農「確實表示」納入全民造林計畫之依據。

正本:新竹縣政府

副本: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苗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中縣政府、臺北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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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1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