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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5/06/23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51654816號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5年6月20日農授糧字第0950132618號函辦理暨復貴府95年6月20日府農森字第0950075966號函。
二、有關原參加農地造林計畫,後續納入全民造林實施計畫之相關事項,本局前於95年6月20日以林造字第0951654708號函(副本諒悉)說明甚清,不再贅述。
三、另建議修正「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1節,檢附農委會函文影本1份,敬請依照該函釋辦理。
四、另建議訂定計畫執行手冊一節,請貴府研擬具體大綱及內容記要,以切合貴府實際需要。
五、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5年6月20日農授糧字第0950132618號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94年2月24日農糧產字第0941103058號函影本各1份。
正本:新竹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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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