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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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府函詢三仙台風景特定區之一般保護區得否受理參與獎勵輔導造林計畫,復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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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8/05/11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81740744號

一、復本會林務局案陳貴府97年12月19日府農林字第0970111117 號函。

二、鑑於貴府函詢之區位,位於都市計畫區之保護區,有關保護區事涉造林之規定,經查「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7條第1項及同項第9款規定,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規劃,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下列之使用:……九、造林及水土保持設施。故保護區土地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造林使用。

三、本會頒布之「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係基於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之考量,針對需造林之環境敏感區域,以給付獎勵金方式優先實施。故都市計畫區內之保護區本屬環境敏感地區,應可納入獎勵輔導造林計畫受理之對象,惟貴府仍應依據該辦法第6條規定,須經現場勘查,認有實施造林之需要者核准之,以符行政程序。

正本:臺東縣政府

副本: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苗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高雄縣政府、雲林縣政府、新竹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中縣政府、臺北縣政府、臺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本會林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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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28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