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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097/10/31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71659192號 一、復貴府97年10月7日府農林字第0970222790號函。
二、有關旨揭○○○君為參與獎勵全民造林計畫有案之獎勵金領取人,惟因未取得全部土地共有人之同意書,致使行政程序尚未完成;今據報土地共有人○○○君出具同意書,同意由 ○○○君繼續參加並領取獎勵金;然經查貴府檢送○○○97 年9月30日同意書影本,○君註記:本人參與獎勵平地造林云云,顯與獎勵全民造林計畫不符,此節仍請貴府儘速查明改正後,檢送修正後同意書過局再議。
正本:臺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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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