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擁抱陽光 感受自然的生命力
:::

有關貴縣境內獎勵全民造林計畫造林地之補植及造林獎勵金核發疑義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發文日期:096/12/14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0961661476號

一、復貴府96年12月10日府農林字第09601766830號函(副本)。

二、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自94年度起業奉行政院核定停辦新植造林業務,現行僅就申請有案之造林地,續發撫育管理之獎勵金。故林業管理經營機關於年度執行造林成果檢測工作時,因考量每年常有颱風天災侵襲,為維護林農權益,應請各單位儘速於颱風季節前完成檢測工作;如查有造林成活率不足之情形,亦應積極輔導林農進行補植,如須本局提供補植苗木者,得先由林業管理經營機關彙整後,就近向本局所轄林區管理處提出申請,如有不足再行向本局調撥;合先敘明。

三、本案據報貴縣秀林鄉克寶山段○○地號,造林面積計21.1公頃,因颱風及乾旱造成林木死亡,造林人向貴府申請補植臺灣櫸 9,000株,並已於96年11月30日告知貴府已完成補植在案; 為符合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及兼顧林農權益,林農於當年度年底前補植完成者,如涉及跨年度檢測之情形,貴府自應先就完成補植之造林地,辦理現勘、拍照並保留該筆造林地之獎勵金,俟造林完成3個月後,再予執行檢測,倘符合成活率標準者,則予以核發造林獎勵金;未達標準者,即不予核發,其造林獎勵金應併同賸餘款繳回本局。

四、是以,本案仍請貴府依說明二及三辦理,輔導造林人完成補植,以維持貴縣造林成果。

正本:花蓮縣政府

副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宜蘭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苗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基隆市政府、雲林縣政府、新竹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彰化縣政府、臺中縣政府、臺北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臺南縣政府、本局各林管處、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0961661476.pdf pdf
回列表
瀏覽人次:604 最後更新日期:2021-07-01